我市各大旅行社注意了,吸引游客來廈可以領取獎勵啦!
日前,市文旅局發布關于申報2021年鼓勵旅行社吸引游客獎勵的通知。通知明確,旅行社2021年度接待境外過夜游客每人每晚獎勵10元;接待國內游客累計接待過夜游客超過12000人次的,給予等額獎勵。以上每團每人次獎勵金額最高50元,單個旅行社獎勵不超過100萬元。
據悉,有申報需求的旅行社,可于2月28日前將申報材料送至廈門福建普和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。逾期未報者,視為自動放棄補助申請權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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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報資格條件
1.申報主體須為廈門市登記注冊的旅行社(在廈分社需已在“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”備案),信用良好。2020年1月1日至獎勵申報之日無嚴重失信行為。
2.申報主體在日常運營過程中應通過“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”實時準確報送數據。
3.申報獎勵的團隊須組織境外游客(含在華外國游客及我國港澳臺地區游客)、國內游客在廈旅游,且游客在廈門住宿1晚(含)以上,并游覽1個(含)以上收費A級景區。團隊住宿單位資質必須符合法定要求,資質齊全。